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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11 浏览:6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为激励和引导冶金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勇攀高峰,树立科技界广泛认可、共同遵循的价值理念,加快培育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在冶金行业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社会组织的学风建设制度是规范成员学术行为、营造良好学术氛围的重要保障,涵盖内容如下: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以塑形铸魂科学家精神为抓手,切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和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走在前列。•
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严谨治学、反对学术不端。保障学术诚信,提升学术质量,维护组织学术声誉。
适用范围:全体会员(包括会员单位、个人会员及参与学术活动的相关人员)。
二、学术行为规范
自觉践行、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继承和发扬老一代科学家艰苦奋斗、科学报国的优秀品质,弘扬科学家精神 崇尚学术民主、坚守诚信底线、反对浮夸浮躁、投机取巧。不参加自己不熟悉领域的咨询评审活动,不在情况不掌握、内容不了解的意见建议上署名签字。对违反项目申报实施、经费使用、评审评价等规定,违背科研诚信、科研伦理要求的,要敢于揭短亮丑,不迁就、不包庇,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鼓励原创研究,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引用文献需规范标注。倡导合作交流,公平参与学术竞争,不恶意打压同行。
禁止学术不端的情形,如抄袭剽窃、数据造假、一稿多投、虚报学术成果等。禁止利用学术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如弄虚作假获取项目资助、奖项等。
三、监督与核查机制
设立专门的学风监督机构-学术工作委员会,负责受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调查等工作。可匿名或实名举报方式,及时受理及坚持保密原则。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听取当事人陈述,组织专家评估,确保调查公正客观。
四、处理与惩戒措施
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情节轻重,制定分级处理办法,包括:轻微行为:警告、责令整改、通报批评;严重行为:撤销学术成果、取消评优资格、暂停参与组织学术活动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劝退或除名。
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当事人,允许当事人提出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
五、宣传与教育
定期开展学风建设宣传活动,如举办学术道德讲座、发布典型案例警示等。
将学风规范纳入会员入门培训内容,强化全员学术诚信意识。
通过以上制度,北京金属学会形成“预防为主、监督到位、查处严格”的学风建设体系,推动学术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