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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化建设,特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 第二条 固定资产实行全寿命周期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查看详情】
为使北京金属学会办公室公文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指公文是各相关部门、单位及学会所发放、传递、报送的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查看详情】
第一条 法人证书是北京金属学会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法人证书的管理,关系到北京金属学会正常业务活动的开展,为规范维护北京金属学会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金属学会秘书长授权由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北京金属学会的法人证书管理工作,监督法人证书的保管和使用。...【查看详情】
第一条 为落实北京金属学会理事会会议精神,促进北京金属学会各会员单位之间信息交换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信息交换内容,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强会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特制定本办法。...【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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