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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14 浏览:296
各会员单位:
2025年11月25日,北京金属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学会章程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今年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学会今年的重要工作,希望在各会员单位、各专业分会的全力配合与支持下,共同圆满完成换届工作。
学会办公室已与市民政局、市科协及理事单位进行了前期的沟通协调,确定学会将于2025年11月或12月初召开第十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大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以及各分支机构。为做好换届筹备工作,4月11日,学会召开了由各会员单位及委员会秘书参加的换届筹备工作腾讯会议,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详细布置。
一、成立筹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
领导小组:
组 长:邱银富
组 员:王松涛 刘雪峰 王兴权 曾红 陈思联
工作小组:
组 长:王松涛
副组长:张 玮 李亚丽 陈 瑜 姚志超
组 员:金维华 李 玉 李泽熙 佟 倩
晁荷香 谭子筠 李 洁
二、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换届原则要求如下:
1、章程遵循原则。严格遵守《北京金属学会章程》,理事会负责人任职不超过两届,各副理事长单位原则上配备1名副理事长和1名常务理事,因退休或工作调动等原因可适时更换;监事会成员规模保持稳定,由1名监事长和2名监事组成,由原监事会成员单位推荐产生;北京首钢吉泰安新材料有限公司由原来的一般会员单位调整为理事单位,并相应增加1名理事。
2、合法合规的原则。按照市科协要求,所有理事会成员及监事均需按照要求填写“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表1)。对于需要变更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相关单位需提交变更人员的审批表;无变化的成员,由学会自行提供审批表;委员会及专业分会变动人员需填报“北京金属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各机构任职候选人推荐表”(表2),并提交单位汇总表(表3)。
3、保持稳定与连续性原则。各委员会和专业分会应保持主任单位不变,由主任和秘书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人员组成,人数不足的可适当增加,但最多不超过12人;非会员单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委员会或专业分会;鼓励并支持青年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理事会、委员会和专业分会的工作。
4、分会结构调整与优化:根据实际需要,对个别分会进行微调,如中冶设备研究总院、中国联合重燃有限公司在冶金设备专业分会各增加1个名额,北京科技大学和首钢机电公司各减少1个名额;北方工业大学在金属材料分会、自动化与计算机分会、技术经济分会各增加2个名额,北京科技大学在自动化与计算机分会减少1个名额、在技术经济分会减少2个名额,首钢矿业公司在自动化与计算机分会减少1个名额,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在金属材料分会减少1个名额。考虑炼钢、压力加工、环保分会目前均为13人,做如下调整:首钢京唐公司在炼钢分会减少1人,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压力加工分会减少1人,中冶建筑研究总辽有限公司在环保分会减少1人。具体调整方案需经过充分讨论和协商,确保各分会的结构更加合理、高效。
5、兼职人员规范管理原则。各单位应自行确认兼职人员兼职情况,并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于不符合兼职数量要求的,应及时进行变更,并报学会办公室备案。
三、学会章程、管理制度等内容修改
1、合规性原则。根据2025年3月份北京市民政局印发的《北京市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要求,结合学会实际,对学会章程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新的章程对不涉及的工作内容如成立实体机构、成立新闻发言人进行了删减;更加细化了组织机构设置,合并了相关章节,使章程更加简洁明了。由原十一章八十一条删减为九章七十六条。
2、稳定性原则。 本届会费收取金额保持不变,不做调整,以确保学会经费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3、制度完善原则。学会办公室对原23个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新补充了4个管理制度,现有27个管理制度;对学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以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新增了《北京金属学会理事会制度》《北京金属学会诚信自律制度》《北京金属学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北京金属学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4个制度,并对上报市科协的11个制度进行了审核确认。
四、全面总结第十一届理事会工作
编制2021-2025年第十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以及财务工作报告,对第十一届理事会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总结将突出重点工作内容、经典事迹,个别数据由会员单位协助提供,学会办公室进行整理汇总。
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学会的换届工作,认真做好人员调整工作。请按照时限要求填报理事会、监事会、工作委员会、专业分会变更人员名单,并于2025年6月30日前发至学会办公室,以便顺利完成学会换届工作。